四川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因岗位和工作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四川省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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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女性工人年满50周岁,女性干部年满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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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如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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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退情况: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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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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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从2025年1月1日起,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
以上信息是基于当前可用的政策和规定。由于退休年龄相关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