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病医疗救助的标准和范围
救助标准
大病医保保障标准
-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全省暂定1.5万元。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并按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报销比例,实行累加补偿,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 当参保(合)人员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对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起付线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含基本医保在内原则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
- 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特定病种,按照基本医保 + 大病保险 + 医疗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对象其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90%。
大病救助保险救助标准
大病救助保险一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救助范围
保障对象范围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2023年大病医疗救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低保2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
费用保障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病种举例范围
部分地区有明确的病种范围,如2019年丹东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恶性肿瘤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和精神类大病治疗等医疗费用报销。江苏也对尿毒症、儿童白血病等20类特定病种有更高的保障水平。农村大病医疗救助方面,参保人当年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符合报销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0000元以上部分和报销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0000元以上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