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5年工业用电收费标准按工商业用户类型分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两类,具体如下:
一、一般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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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电价结构
- 尖峰时段:不单独设置尖峰电价,仅分高峰、平段、低谷三段。
- 高峰时段:0.9907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
- 平段时段:0.6831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
- 低谷时段:0.3756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
- 电压等级调整:1-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等级电价逐级降低,例如1-10千伏平段电价为0.663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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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费用
-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125分/千瓦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千瓦时。
二、大工业用电(两部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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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构成
- 电度电价:按电压等级和时段浮动,例如1-10千伏平段电价为0.5709元/千瓦时,低谷时段为0.2347元/千瓦时。
- 基本电费(容/需量电价):
- 容量电价:变压器容量费用为22元/千伏安·月(1-10千伏)。
- 需量电价:最大需量费用为35.2元/千瓦·月(1-10千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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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容量选择规则
- 100千伏安及以下:执行单一制电价。
- 100-315千伏安:可自主选择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选定后至少执行12个月。
- 315千伏安及以上:强制执行两部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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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时电价时段
- 与大工业用户一致,高峰、平段、低谷时段划分同一般工商业用户。
三、其他政策
- 非电网直供电价
- 终端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加4分/千瓦时;多层转供电时,总上浮幅度不超过8%。
- 特殊行业优惠
- 电解烧碱、合成氨等高耗能行业执行单独电价,高峰时段为0.8087元/千瓦时。
- 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
- 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换电设施需参与分时电价,且免收需量电费至2030年。
四、附加说明
-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结算时需根据实际功率因数进行增减调整。
- 代理购电价格:包含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由电网企业按月测算公布。
以上标准综合了分时电价、容量/需量选择及附加费用,具体执行需结合用户电压等级和用电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