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居民用电收费标准主要包括阶梯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两种形式。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阶梯电价
陕西省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根据年累计用电量分为三档,具体如下:
第一档
- 适用范围:年累计用电量在2160度及以下。
- 电价:每度0.4983元。
第二档
- 适用范围:年累计用电量在2161度至4200度之间。
- 电价:超出第一档的部分,每度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提高0.05元,即每度0.5483元。
第三档
- 适用范围:年累计用电量在4201度及以上。
- 电价:超出第二档的部分,每度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提高0.3元,即每度0.7983元。
注意:以上价格适用于居民生活用电,不包含其他附加费用。
二、峰谷分时电价
居民用户可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具体时段和价格如下:
高峰时段
- 时间:每日8:00至20:00。
- 电价:每度0.5483元(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0.05元)。
低谷时段
- 时间:每日20:00至次日8:00。
- 电价:每度0.2983元(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0.2元)。
平段时段
- 时间:每日7:00至8:00,11:30至18:00。
- 电价:每度0.4983元(与第一档电价相同)。
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用户在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用电量不执行阶梯电价政策,仅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三、附加费用说明
居民用电价格中包含以下附加费用:
-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1125分。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每千瓦时0.62分。
这些费用通常包含在电价中,由供电公司代收。
四、政策调整背景
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发布的文件,自2021年10月30日起,陕西省居民用电价格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峰谷电价的执行时段和价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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