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的产假规定中,基础产假为98天,加上地方额外增加的90天奖励产假,总共是188天。这188天是包含所有正常产假的情况。
如果遇到难产情况,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会额外增加15天的产假。因此,难产的额外15天是在188天之外增加的。也就是说,如果出现难产,总的产假天数将是188天加上额外的15天,共计203天。
具体来说:
- 正常单胎顺产:188天
- 难产(包括剖宫产):188天 + 15天 = 203天
- 若是多胞胎生育,每多一个婴儿还会再增加15天产假。
请注意,具体的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产假时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直接与雇主确认最新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