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县海棠区女职工产假时长根据生育情况和地方政策综合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 正常生育单胎:享受98天法定产假,另叠加海南省奖励假90天,总计188天。
- 产前休假:可提前15天休产前假。
二、特殊情形增加天数
- 难产:额外增加15天。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流产:
- 怀孕未满4个月: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享受42天产假。
三、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性收入,且不影响晋级、调薪等权益。
示例计算:
- 单胎顺产:98天(国家)+90天(海南)=188天;
- 双胞胎且难产:98天+90天+15天(多胞胎)+15天(难产)=21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