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职工医保允许主账户人为其父母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共济,以支付医疗费用或代缴医保费用。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家庭共济的范围
适用对象
苏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主账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且家庭成员需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扩展范围
家庭共济的范围已扩展至近亲属,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家庭共济的使用规则
使用范围
家庭共济资金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费用,以及缴纳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
使用顺序
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主账户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完成家庭共济关系的绑定。具体操作包括登录APP、进入“家庭共济”模块、填写家庭成员信息、确认近亲属关系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线下办理
主账户人可携带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办理家庭共济关系。
注意事项
身份验证
主账户人设立家庭共济关系时,须提供家庭成员的准确身份信息,配偶唯一、父母限制数为2、子女数暂不限制。主账户人不可与配偶父母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医保待遇要求
主账户人和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下方可设立家庭共济关系并正常使用。
变更和终止
家庭共济关系发生变化后,因主账户人未及时变更引起的家庭共济资金损失风险的,由主账户人承担。主账户人因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等原因转移职工医保关系或其他终止职工医保关系情形的,家庭共济关系自动终止。
苏州职工医保的家庭共济政策允许主账户人为其父母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共济,以支付医疗费用或代缴医保费用。办理流程简便,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需在正常参保状态下,且需提供准确的身份信息。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也有明确规定,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