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育儿假是否属于强制性规定需结合政策层级和执行现状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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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策明确育儿假权利
2022年2月省委省政府发布的《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子女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育儿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假期,并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生育假期权益。 -
政策执行存在争议空间
- 该政策未直接使用“强制”表述,但明确要求用人单位遵守相关规定,并赋予职工通过工会、人社部门等渠道维权的权利。
- 部分地方部门反馈,育儿假属于“倡导性政策导向”,目前省内暂无地区出台强制执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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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救济途径
用人单位拒绝执行育儿假的,职工可向人社部门举报投诉(如拨打12333热线)或申请劳动仲裁。若用人单位存在明确违反政策行为,司法机关可能结合个案认定其违法性。
结论
从省级政策看,育儿假具有强制保障属性;但在具体执行中,因缺乏细化操作文件,用人单位可能以“倡导性条款”为由拒绝。建议职工通过法定途径主张权利,并关注地方后续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