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居民医保政策,门诊年度报销限额调整为 300元 ,具体细则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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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每年最多可通过医保报销300元门诊费用,且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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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医疗机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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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次设定起付标准40元,同一医疗机构一天内多次就诊仅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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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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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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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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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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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门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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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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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患者门诊用药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年累计限额480元(4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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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内的甲类、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均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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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包含门诊规定病种、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等3个类别,治疗不设起付标准,但计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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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对比 :职工医保年度报销额度通常高于居民医保,但居民医保覆盖范围更广(如包含门诊生育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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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实行单独的门诊统筹管理,由学校统一划拨医保资金。
以上政策调整后,居民医保在门诊医疗保障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但年度限额仍低于职工医保。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医疗需求合理就医,避免过度医疗。
居民医保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300元-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