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个人可以只交医保,具体来说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是关于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
参保对象
- 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 各类在校学生。
- 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 非本市户籍,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 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未就业的外国人。
缴费标准
-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执行国家最低标准400元/人,各级财政补助670元/人。
- 在肥高校大学生:执行普通居民缴费标准,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补助50元/人,个人实际缴纳350元/人。
- 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享受全额或定额参保补助。具体标准如下:
- 特困人员(含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无需缴费。
- 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每人只需缴纳40元。
- 返贫致贫人口每人只需缴纳80元。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每人只需缴纳200元。
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 集中参保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 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参保缴费方式
- 线上缴费:可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直接参保缴费。
- 线下缴费:在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手续。
待遇政策
- 门诊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大额普通门诊和慢特病门诊,具体报销比例和年度报销限额详见相关政策。
- 住院待遇:在具有住院资质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30万元。
- 大病保险待遇:住院和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年度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起付线1.5万元以上部分按比例(60%-85%)分段报销,年度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异地就医:市域外医疗机构看病就医的,应在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备案后可以异地联网直接报销结算。
以上就是关于合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