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7月1日济宁市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 每人每月150元 ,并自该日期起正式执行。此次调整是济宁市自2014年以来第三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累计增加金额达8元。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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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与养老金计算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基础养老金 = \frac{退休上年度社平工资 \times (1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 \times 缴费年限 \times 1%$$
例如,2023年济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468元,较上年上涨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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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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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标准为70元,2018年提升至118元,2020年再增至142元,2021年最终调整至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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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调整与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县级财政配套共同作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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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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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与职工基本养老金分属不同体系,前者由政府主导,后者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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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了解个人账户养老金或具体补发金额,需结合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及退休年龄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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