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育津贴的申领政策,男性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如下:
一、申领主体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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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主体 :由男性参保人员本人或其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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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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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职工产假结束后的次月(若产假已结束则于办理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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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需在术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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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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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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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身份证、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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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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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住院分娩出院记录及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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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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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未就业,需提供配偶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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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已就业,需提供配偶单位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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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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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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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苏州市医保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板块,上传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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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平台支持通过“苏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的“微业务”栏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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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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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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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会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后进入审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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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由单位在次月划转至职工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目前苏州已实现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无需再经过单位中转。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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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将影响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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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材料要求以苏州市最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医保经办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苏州市社保局官方指南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