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当一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而另一方参加生育保险时,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规则如下:
一、报销主体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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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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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性职工已参加新农合,则生育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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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性职工未参加新农合,则由男性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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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的报销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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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仅适用于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2个月的男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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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性职工已参加生育保险,则男性职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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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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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参加新农合,丈夫缴纳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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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费用:妻子使用新农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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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生育保险:不可用于报销医疗费用,但可享受带薪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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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未参加新农合,丈夫缴纳生育保险
- 生育费用:由丈夫的生育保险报销。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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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同时参加生育保险和新农合,通常以生育保险待遇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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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是两种独立的社会保险,不可叠加使用。
综上,在您提到的情况下,生育费用应由妻子的新农合报销,丈夫的生育保险不可用于报销医疗费用,但可享受带薪陪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