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发放次数需根据生育子女的次数及地区政策综合判断,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一、基本发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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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孩生育
仅能领取 一次生育津贴 ,用于补偿生育期间的工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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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孩生育
若生育二胎、三胎等,每多生育1个子女,可额外领取 一次生育津贴 ,总津贴为生育每个子女各一次。
二、发放次数异常情况说明
部分单位可能因操作失误(如将生育津贴误计为工资并入个税扣除)导致职工多次领取津贴,实际应为 一次 。此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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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退税 :若单位已发放但未申报抵扣个税,可在个税年度汇算时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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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协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单位更正发放记录。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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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频率 :生育津贴通常 按月发放 ,直至产假结束后的次月津贴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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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生育津贴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于补偿生育医疗费用和工资损失。
建议职工关注单位发放记录,若发现异常可及时与单位沟通或向社保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