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生育保险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时 需要发票 ,但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销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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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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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包括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清单、收款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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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证件 :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证、出院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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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材料
- 住院期间产生的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等可辅助证明材料。
二、报销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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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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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需在医院完成所有费用结算,确保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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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交《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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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 将材料提交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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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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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生育医疗费用直接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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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先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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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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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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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是报销的核心依据,丢失将导致医疗费用无法报销,但可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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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代扣代缴生育津贴,需提供单位出具的未报销医疗费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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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说明
- 生育保险属于市级统筹,具体材料要求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单位或社保机构。
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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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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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以上信息综合自太原市社保部门官方指南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