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满6个月后进行回溯支付
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时未在参保地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各统筹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待其缴费满6个月后进行回溯支付。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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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缴费次月即可领取生育津贴。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只要缴费满6个月,职工就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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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如果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时未在参保地连续缴费满6个月,各统筹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待其缴费满6个月后进行回溯支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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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当地政策 :不同地区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职工在申领生育津贴前,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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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缴费 :为了保证能够顺利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建议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