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社保转移的最新政策,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省内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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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自2021年1月1日起,江苏省内跨地区流动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均实现合并计算,无需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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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内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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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仅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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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同样仅转移关系和档案,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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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简化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或电子社保卡在线申请跨省转移,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直接接收转移信息。
二、跨省社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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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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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但需继续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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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需在转入地重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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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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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原参保地缴费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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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周期较长,涉及临时缴费账户的需额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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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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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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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在最后一个参保地累计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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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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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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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参保人员返回农村参加新农保时,需待国家统一政策出台后办理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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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随军家属转移按原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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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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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积 :省内转移不减少缴费年限,跨省转移仍需满足15年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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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提升 :通过合并计算缴费年限,有助于参保人员尽早达到退休条件,享受更高养老金待遇。
以上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江苏省内及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