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保跨市使用需根据就医地政策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具体分为省内跨市和跨省两种情况:
一、省内跨市使用(如泰州、宿迁等省辖市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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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备案直接刷卡结算
江苏省内已实现医保卡互联互通,参保人员可在省辖市范围内直接刷卡报销,无需额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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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需先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二、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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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需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结算方式(直接刷卡或先垫付后报销)及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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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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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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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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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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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 出院后携带上述材料至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报销,审核通过后医保金将打入个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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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跨省流动就业人员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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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差异 :跨省直接结算时,医疗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和参保地待遇标准报销,可能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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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后果 :未办理备案的跨省就医需自费垫付,影响个人垫付额度。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流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