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
多汗症毁容后,若因医疗美容行为导致毁容,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主张医疗损害赔偿,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维权步骤
- 固定证据:收集医疗记录、诊断证明、治疗费用清单等,证明毁容事实及因果关系。
- 协商解决:与责任方(如医疗机构或美容机构)协商赔偿方案。
- 投诉举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介入调查。
- 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二、赔偿范围
-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后续修复费、交通费等。
- 误工费:因毁容导致的收入损失。
- 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毁容造成的精神痛苦。
- 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需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
三、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有过错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疗美容机构需取得执业许可证,否则属非法行医。
四、维权注意事项
- 选择专业律师:确保诉讼策略合理,提高胜诉率。
- 及时就医鉴定:明确毁容程度及后续治疗方案,为诉讼提供依据。
- 固定证据链条: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失败。
五、成功案例
合肥“毁容少女”案中,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80万余元,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体现了法律对毁容受害者的保护。
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可有效保障毁容受害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