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保缴费相关规定,社保每月核定截止日期主要分为以下时间节点:
一、单位申报核定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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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截止日期
社保单位需在每月 19号前 完成社保申报核定工作。超过该日期,单位将无法申报当月社保,只能为下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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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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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日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人员增减变动业务,核定当月缴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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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至月末 :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社保局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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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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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 :单位需在核定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通常与申报日期同步(如19号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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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单位逾期缴费,需向税务部门申请补缴,补缴手续需在欠费发生后规定时间内办理。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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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时效性 :人员信息变动(如入职/离职)需在当月19号前办理,否则可能影响当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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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单位需根据职工工资基数和当地社保政策计算缴费金额,确保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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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约束性 :社保缴费属于法定义务,逾期可能面临罚款或滞纳金。
四、政策依据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综上,社保每月核定截止日期为 19号 ,单位需在此日期前完成申报并缴费,以确保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