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0%/备案后直接结算/起付标准提高10%
常州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备案情况以及医疗机构等级不同,通常为70%-90%。备案后可通过直接结算享受待遇,未备案则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且报销比例降低。
一、异地就医报销核心规则
备案类型与待遇差异
- 长期异地居住/工作备案:报销比例与常州本地一致(70%-90%),需提供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 转诊备案:由常州三级医院开具转诊证明,报销比例降低5%,起付标准提高10%。
- 未备案:报销比例下调20%,且仅限急诊抢救费用。
备案类型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 结算方式 长期备案 70%-90% 同常州 直接结算 转诊备案 65%-85% +10% 直接结算 未备案(急诊) 50%-70% +20% 手工报销 医疗机构等级影响
- 三级医院:报销比例70%(备案后)。
- 二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80%-90%,鼓励分级诊疗。
二、直接结算与手工报销流程
直接结算条件
- 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 就诊医院接入全国医保联网系统。
-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
手工报销材料
- 发票原件、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银行卡信息。
- 未备案者需额外提供急诊证明。
三、特殊情形处理
- 异地急诊
无需备案,但需在3个工作日内补报,报销比例按备案标准执行。
- 门诊慢性病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异地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需提前备案。
常州市异地就医政策通过分级待遇引导规范备案,参保人员应优先选择直接结算以减少垫付压力。合理利用转诊备案或长期备案,可最大限度保障医保报销比例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