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哈尔滨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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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社区医院,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170元;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24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204元;二级医院,第一次住院48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408元;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72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6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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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人员报销90%,个人负担10%;退休人员报销93%,个人负担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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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
哈尔滨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涵盖了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