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哈尔滨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不同的医疗机构级别、不同的医保类别以及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以下是具体的报销比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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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成人参保居民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为70%。
- 学生儿童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为80%。
- 对于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成人居民的起付线分别为240元、480元和720元,学生儿童的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和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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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
- 对于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至80%。
- 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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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规定:
- 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省属综合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取消了降低3个百分点的规定,统一执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 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医保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由85%提高至9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定期查阅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公告或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