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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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比例最高,达到70%。二级医院、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三级)医院为65%。三级医院为55%。特三级医院为50%。对家庭医生签约和退休人员分别还有倾斜政策:签约家庭医生的,在签约医院报销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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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职工在就医过程中的大额医疗费用,可以得到80%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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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规定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为75%,退休人员为85%。门诊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沈阳军区总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87%、退休人员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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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94%,二级医疗机构93%,三级医疗机构90%,特大型三级医疗机构88%。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根据医疗费用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的,不同的医疗项目和费用会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同时,职工在就医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证明和申请材料,以便顺利获得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