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政策旨在方便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提高直接结算效率。以下是关于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政策的详细信息。
异地就医的适用范围
适用人员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适用地点
-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就医,包括其他省份的定点医药机构。
- 省内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城市就医,同样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备案方式
- 线上备案: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
- 线下备案:参保人员可以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材料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户口本等。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转诊证明材料等。
备案有效期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有效期应与参保人提交的认定材料有效期保持一致。
-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为12个月。
异地就医待遇执行
报销目录
- 执行标准: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医保目录及范围,医疗保险待遇执行参保地的政策。
- 特殊情况:异地就医人员同时享受多个门诊慢特病待遇的,由参保地确定待遇享受规则。
报销比例
- 基本比例: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应与在参保地相应医药机构就医支付比例一致。
- 转诊情况:按规定转诊到设区市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比例在参保地相应医药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适当降低,降低幅度不超过5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的报销流程
直接结算
- 持卡就医: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 零星报销:因未联网结算、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等原因未能刷卡直接结算的费用,参保人员可以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
零星报销材料
- 住院费用: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等。
- 门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等。
- 急诊费用:医院收费票据、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等。
异地就医的限制
限制条件
- 备案要求:参保人员必须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才能享受直接结算或报销。
- 非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特殊规定
江苏省全面取消参保地就医地往返就医限制,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因工作、生活需要临时返回参保地就医,无需办理取消备案手续,按照参保地政策直接刷卡结算。
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便捷的就医和结算服务。通过线上和线下备案渠道,参保人员可以轻松完成备案手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零星报销流程明确,报销比例和目录执行参保地的政策。江苏省取消了参保地就医地往返就医限制,进一步提升了异地就医的便利性。
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的报销比例和限额是多少?
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已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
- 未备案人员: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具体来说:
- 住院报销比例: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报销比例为60%。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报销比例为50%。
- 门诊报销比例: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分段计算,1000元以下部分报销40%,1000元至5000元部分报销6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报销75%,1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85%。
关于报销限额:
- 住院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700元(三级医院),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为500元。报销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可通过大额医疗救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
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需要准备的材料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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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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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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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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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 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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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视同已备案,无需额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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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的结算流程是怎样的?
江苏省跨省异地医保就医的结算流程如下:
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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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条件
-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备案方式
- 线上办理:
- 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备案。进入“医保服务”中的“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填写备案信息、联系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备案。
- 使用“江苏医保云”APP进行备案。下载安装APP,注册并登录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新增异地就医备案】,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 线下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备案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代办时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 线上办理:
二、选择结算方式
- 刷卡直接结算:参保人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刷卡直接结算。个人承担部分由现金或个人账户支付,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 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再凭相关证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三、就医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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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规定
-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必须在备案地联网医疗机构或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方可刷卡直接结算或报销。
- 其社会保障卡只能在备案地使用,而在参保地不能同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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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 在异地就医时,如果选择刷卡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会按照就医地的医保目录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进行结算。
- 如果选择先垫付后报销,参保人需保留好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