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好医保时,甲状腺结节必须如实告知,具体规则如下:
一、健康告知规则
- 新版产品明确要求告知
若产品健康问询涉及甲状腺结节(如好医保长期医疗险),必须如实告知;未告知可能导致拒赔或合同解除。 - 告知范围
- 健康告知明确询问的疾病(如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等)。
- 若2年内有住院、手术或检查异常(如甲状腺超声检查),需同步告知。
二、未告知的后果
- 甲状腺相关疾病出险(如甲状腺癌)
保险公司可能因未如实告知直接拒赔。 - 非甲状腺疾病出险
若出险疾病与甲状腺结节无关,可能适用“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但需结合保险公司或法院判定。
三、告知后的核保结果
- 分级处理
- 1-3级甲状腺结节:可能除外责任(不保甲状腺相关疾病)或加费承保。
- 4级结节:通常无法通过健康告知。
- 补充材料
需提供甲状腺超声报告、甲功能检查结果等辅助核保。
四、建议操作
- 逐字阅读健康告知条款,确认是否涉及甲状腺结节。
- 提交完整医疗记录,避免遗漏既往检查结果。
- 不接受核保结论时,可尝试补充告知或更换产品,不可隐瞒投保。
总结:甲状腺结节属于健康告知明确询问的疾病,未告知将直接影响理赔权益;如实告知后可能获得加费或除外承保,但能保障其他疾病的理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