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元(在校生)、370元(成年居民一档/未成年居民)、520元(成年居民二档)
2025年度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延续2021年以来的政策,按群体划分执行三档标准:在校生170元/年,成年居民一档与未成年居民370元/年,成年居民二档520元/年,连续5年未调整。
一、参保人群范围
- 本地户籍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满的失业人员。
- 在校学生: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民办高校、科研院所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等。
- 非本地户籍人员:持烟台市公安机关签发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缴费时间与待遇享受期
- 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已于9月1日启动)。
- 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重新参保后需等待3个月(每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方可享受待遇。
三、缴费方式与特殊群体政策
- 线上渠道: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等自助缴费。
- 线下渠道:经办银行、办税服务厅、社保大厅税务窗口、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等。
- 职工医保共济缴费:烟台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金,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含省内其他地市职工为烟台近亲属缴费)。
- 在校学生缴费: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大学生、技工院校学生可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在校期间费用(期间调整标准无需补缴)。
四、连续缴费与中断缴费影响
| 情形 | 具体政策 |
|---|---|
| 连续缴费 | 连续满4年后,每多参保1年,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3000元;当年零报销且次年正常参保,次年大病保险限额提高3000元(累计不超原限额20%)。 |
| 中断缴费 | 每断保1年,重新参保当年待遇等待期增加1个月;每断保1年,大病保险限额降低3000元(累计不超原限额20%)。 |
及时参保缴费是享受医保待遇的核心前提,烟台市居民医保通过稳定缴费标准、优化缴费渠道、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参保人提供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