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海南省对于育儿假有明确的政策安排,以下是相关内容的详细说明:
1. 育儿假的基本规定
- 适用对象:符合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包括依法收养的子女。
- 适用时间:子女出生后至年满3周岁期间(即0-3周岁)。
- 假期时长:夫妻双方每年可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 工资待遇:育儿假期间,工资照发,并享受全勤待遇。
- 假期使用方式: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分次使用。
2. 政策背景与意义
- 政策背景:2021年12月30日,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二件法规的决定》,新增了育儿假的相关规定。
- 政策意义:设立育儿假旨在完善积极生育支持体系,优化生育政策,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同时为三孩政策实施提供政策保障。
3. 补充说明
- 其他相关假期:
- 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可增加产假三个月。
- 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 婚假增加10天。
- 其他保障措施:
- 对1岁以下婴儿的母亲,单位需提供每班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哺乳时间可合并计算,并视为工作时间。
-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不得被安排从事高强度劳动或禁忌劳动。
4. 适用范围与注意事项
- 适用范围: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份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特殊情况:归侨、侨眷,以及夫妻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外国公民的,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 参考来源
- 以上信息来源于《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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