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规定,杭州市产检假政策主要遵循以下细则:
一、产检假天数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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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杭州女职工在正常怀孕周期内,可享受13天产检假(产前检查时间)。
具体执行中,产检次数及时间以医生建议为准,只要属于正常必要的产检,均计入劳动时间。 -
特殊情况延长
若因医学原因需增加产检频次或延长产检时间,需提供医疗机构证明,超出13天的部分可申请病假(病假期间工资按单位病假标准执行)。
二、产检假计算标准
杭州市产检假天数按孕期阶段划分,具体为:
- 怀孕第1-6个月:每月1天,用于妊娠确认及健康培训;
- 怀孕第6-8个月:每月1天;
- 怀孕第9个月及以上:每月4天(其中2天计入预产假)。
三、工资待遇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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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产检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资或按病假、事假处理。
需注意保留产检预约记录、诊断证明等材料,以维护自身权益。 -
劳动保护
- 怀孕7个月以上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夜班或延长劳动时间,并需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休息;
-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降低工资或影响职务晋升。
四、其他注意事项
- 育儿假衔接:子女出生后,杭州职工还可享受每年10天育儿假(子女3周岁前);
- 争议处理:若用人单位违规扣减产检假或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规定综合了浙江省及杭州市的地方性政策,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