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可以给配偶用吗?
可以。 根据上海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从仅限职工本人使用,拓展到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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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家庭共济网:
- 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等渠道,进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专区。
-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家庭共济网的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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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共济方式:
- 在家庭共济网组建完成后,选择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方式,包括共济支付和共济缴费。
- 共济支付是指家庭共济资金可以支付共济成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发生的医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不包括自费费用。
- 共济缴费是指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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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 家庭共济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就医购药时,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
- 家庭共济资金的使用没有限额,用完为止。
注意事项
- 家庭共济网的组建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上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历年账户资金有结余、职工医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 家庭共济成员需满足以下条件:应当是组建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且有上海市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
- 每个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段只能加入一个家庭共济网。
- 家庭共济资金归组建人所有,当成员信息发生变化时,组建人应及时修改成员信息。
通过以上步骤,上海医保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就可以给配偶、父母及子女等家庭成员使用,实现家庭成员间的医保互助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