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农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治疗费用,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
门诊补偿
-
村卫生室/村中心卫生室 :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
镇卫生院 :报销40%,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
二级医院 :报销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三级医院 :报销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
住院补偿
-
药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可报销,超过1000元的手术费按1000元标准报销
-
60岁以上老人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贴10元,最高200元
-
-
特殊病种门诊补偿
- 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血透/腹透)、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病等,按住院费用报销标准执行
二、报销比例与限额
-
门诊费用 :村卫生室60%、镇卫生院40%、二级30%、三级20%
-
住院费用 :起付标准1000元以下自付,超过部分分段报销(如5001-10000元补偿65%)
-
特殊病种 :参照住院报销标准,且设1.1万元补偿年限额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费用可报销
-
大病保障 :累计应报费用超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65%、10001-18000元70%)
-
药品报销 :中药发票附处方,每贴限额1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0-2024年最新规定,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