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 申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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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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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浙江省、杭州市计划生育规定。
- 计算基数 :
- 生育津贴的计算基数为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该平均工资是用人单位上一年度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除以职工人数后得到的月均值。
- 计算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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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女职工顺产享受98天生育津贴;难产(含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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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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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津贴。
- 奖励假 :
- 女职工还可以享受60天的生育假,所以现目前杭州市的产假天数为158天。如果是符合计划生育生三胎的,可以延长90天,产假为188天。
- 陪产假 :
- 男性陪产假为15天。
- 育儿假 :
- 在子女未满3周岁前期,夫妻双方各自享有各10天的育儿假。
- 哺乳假 :
- 在新生儿未满1周岁前期,用人单位需要在工作时间内给予女性1个小时的哺乳假。
- 津贴发放 :
- 生育津贴按其生育时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单位申报并确认为医保缴费工资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超过省平均工资300%的,按省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省平均工资60%的,按省平均工资60%计算。
- 申领流程 :
-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申请时需提供《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婴儿出生证明、出院小结等材料。
- 审核拨付 :
-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通过后生育津贴会先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产妇。
这些条件及标准旨在确保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建议职工在申领生育津贴前,先与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沟通,确保所有申请材料齐全,以便顺利领取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