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每月80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扶助标准如下:
- 特别扶助对象(49周岁到59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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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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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未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每人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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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失智人员已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仍按每人每月800元发放。
- 特别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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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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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政府集中供养的对象每人每月800元。
这些标准适用于符合特定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包括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的家庭。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及时申请以获得相应的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