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 生育保险待遇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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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新规将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改为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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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产前检查项目费用 :新规增加了产前检查的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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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享受医疗费用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在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并享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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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医疗费用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 生育保险费用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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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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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缴费标准为“不超过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
- 生育保险登记和待遇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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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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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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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支付时限 :生育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 生育保险经办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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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职责 :经办机构负责生育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并免费提供查询核对医疗保险缴费和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记录、生育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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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社会公布已签订服务协议的生育保险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方便参保人自行选择就医医院。
这些新规定旨在优化生育保险制度,确保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基本医疗和生活保障,同时均衡用人单位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时了解和遵守新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