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无统一起付线,按50%比例报销
-
支付限额:每人每年累计最高120元
-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
-
不设起付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二级及以下报销70%
-
高血压每年最高支付限额400元,糖尿病每年最高600元,合并患者最高1000元
-
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等级不同,一级350元、二级550元、三级750元
-
报销比例:在职员工85%、退休员工90%
-
支付限额:每人每年最高1200元
-
-
住院报销
-
起付线:三级1500元、二级600元、一级300元
-
报销比例:三级70%、二级80%、一级90%
-
年最高支付限额:25万元
-
门诊用药报销:与门诊待遇合并,按病种限额执行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需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可能降低10%-20%报销比例,且无法直接结算
-
退休人员 :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均高于在职员工
-
大病救助 :门诊累计自付超1.2万元可享二次报销,比例80%(封顶线2万元)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7-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