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中的"N"、"N+1"和"2N"分别代表不同的含义和适用情形: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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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N代表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满6个月按0.5个月计算,满6个月不满1年按1个月计算。月工资指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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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因破产重整或经营困难裁员、劳动合同期满单位不续订、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吊销执照等。
- 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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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N+1指的是经济补偿金加上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即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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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仅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三种无过失性辞退情形,且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例如劳动者医疗期满后无法工作且调岗失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调岗或培训后仍不合格、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协商不成。
- 2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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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 :2N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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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情形 :例如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直接辞退员工、未按法定程序解除(如未通知工会)、解除理由不成立(如虚构员工违纪)等。
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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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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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未提前30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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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N: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2倍。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具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准确计算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