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云南大理医保余额使用范围主要覆盖以下医疗场景及项目:
一、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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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职工医保: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947元,退休职工2336元;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3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每人每年505元,统筹基金每月支付不超过1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二级及以上报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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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符合规定的疾病(如地中海贫血等)可按住院待遇报销比例执行。
二、住院费用报销
- 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报销比例达85%,超出部分需个人承担。
- 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为70.84%。
三、药品及治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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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 执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含3159种药品),新增91种药品(含肿瘤、慢性病用药)。
- 云南省将308种中药饮片、639种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省级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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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治疗
- 补牙(基本材料和治疗费)可报销,但进口材料可能自费;阻生牙拔除、牙周病治疗等治疗性项目纳入医保。
- 牙齿矫正、种植牙、美白等特需项目不报销。
四、其他保障
- 大病保险:起付线1万元,分段报销比例为60%-85%,年度限额30万元。
- 医疗救助:困难群体可获缴费资助及医疗费用救助。
五、注意事项
- 门诊待遇存在医疗机构级别差异,二级及以下机构报销比例更高。
- 异地就医需在开通直接结算的机构使用,否则需手工报销。
以上范围以政策实际执行为准,具体报销比例及限额可能因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等因素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