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
四川省男性职工需累计缴纳医保满30年,且本省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方可在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这一政策旨在实现全省标准统一,解决以往地区差异问题,同时强化医保基金的省级统筹能力。
一、政策核心内容
缴费年限标准
- 男性职工:累计30年(含省内实际缴费15年)
- 女性职工:累计25年(含省内实际缴费15年)
- 过渡期:2025年起逐步实施,2035年全面统一。
特殊群体适用规则
群体类型 补缴或合并规则 影响 五年内退休人员 按原参保地标准执行,跨市迁移需补差额 避免因地区差异导致待遇中断 跨市流动者 不同地区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解决以往年限分割问题 跨省务工人员 省外缴费年限可合并,但需满足省内15年最低限 减少重复缴费负担
二、关键执行要点
实际缴费年限
必须包含15年及以上在四川省内的实际缴费,否则需通过补缴或延长缴费期达标。
退休待遇衔接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且缴费达标后,可停止缴费并终身享受医保报销。
- 未达标者需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或一次性补缴差额。
单位与个人分担
- 在职职工:单位承担8%缴费比例,个人缴纳2%。
- 灵活就业人员:需全额自缴,但可享受与职工同等待遇。
四川省通过统一医保缴费年限,显著提升了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尤其惠及流动就业人口。未来十年内,参保人需重点关注缴费记录与地区政策衔接,确保退休后的医疗保障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