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后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缴费档次200元至6000元/年可选
遂宁市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允许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的群体通过一次性补缴完成缴费年限,确保按月领取养老金。政策涵盖适用人群、缴费标准及办理流程,同时强调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
一、适用人群与条件
- 年龄要求:
- 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居民,年满60周岁后可一次性补缴 。
- 1965年及以后出生者(如1965年2月),需在年满60周岁当月申请补缴 。
- 缴费年限:
累计缴费需达15年,不足部分可补缴,最长补缴年限为15年减去已缴年限。
二、缴费标准与计算
- 档次选择:
每年200元至6000元共多个档次,补缴金额=选定档次×补缴年限 。
- 费用对比:
| 补缴年限 | 按最低档200元/年计算 | 按最高档6000元/年计算 |
|---|---|---|
| 5年 | 1000元 | 30000元 |
| 10年 | 2000元 | 60000元 |
三、办理流程与材料
- 申请材料:
-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申请表》 。
- 办理地点:
户籍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如船山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 。
- 缴费时限:
核定金额后需一次性缴清,逾期需重新申请。
四、注意事项
- 政策限制:
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养老金待遇按实际缴费总额计算 。
- 特殊情形:
未满60周岁者需延长缴费至15年,或选择60周岁后一次性补缴 。
遂宁市通过一次性补缴政策为缴费年限不足的参保人员提供便利,但需注意补缴成本与待遇关联性。建议根据经济能力选择缴费档次,并尽早办理以确保养老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