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黑龙江省鹤岗市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提取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策规定的特定情形,通常涉及特殊身份变更或账户终止等情况。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提取条件
参保人身故
- 继承人可凭死亡证明、身份证、医保卡等材料,申请提取账户余额或转移至继承人医保账户。
- 若继承人参保,可选择余额转账;未参保则直接提取现金。
出国(境)定居
需提供移民证明、身份证等,办理停保后申请一次性支取。
跨省医保关系转移
转入地未接入国家医保平台时,可申请提取;否则余额随关系转移。
主动放弃参保
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提取账户剩余资金。
| 情形对比 | 所需材料 | 办理流程 |
|---|---|---|
| 身故提取 | 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医保卡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银行支取或转账 |
| 出国定居 | 移民证明、身份证、停保证明 | 停保后申请→一次性提取 |
| 跨省转移 | 接收地拒收证明、转移申请 | 提交申请→余额转移或提现 |
二、不可提取的常规情况
- 日常医疗使用
余额仅限定点机构就医购药,不支持随意提现。
- 年度结转
账户余额不会清零,历年结余可累积使用。
三、注意事项
- 政策差异:各地细则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鹤岗市医保局。
- 材料真实性:虚假申报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黑龙江省鹤岗市医保余额的灵活性与限制性并存,合理规划使用需结合个人实际需求与政策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