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24年最新政策,二胎产假天数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一、基础产假
- 国家规定部分:所有女性职工享受98天产假(含产前15天);
- 四川省延长部分:符合政策的生育行为额外增加60天产假,形成158天基础产假(98天+60天)。
二、特殊情形叠加
- 难产:增加15天产假(如剖宫产);
-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纯母乳喂养:额外增加30天产假(需满足条件)。
三、流产/终止妊娠情形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产假;
- 终止妊娠且有存活婴儿:按生育标准享受产假。
四、男方配套假期
配偶可享受20天护理假,生育多胞胎的护理假不叠加。
举例说明
二胎顺产且纯母乳喂养的女性,可享受总产假天数:98天(基础)+60天(四川省延长)+30天(母乳喂养)=188天。若为剖宫产或双胞胎,则在此基础上继续叠加对应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