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阿坝州医保政策调整,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如下:
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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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具体以公开招标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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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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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自付600-4万元 :按不低于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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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8万元 :按不低于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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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10万元 :按不低于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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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 :按不低于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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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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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倾斜政策
-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再提高5%。
二、职工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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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保障
- 覆盖门诊特殊疾病、国谈单行支付及高值药品个人自付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起付线、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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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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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10000元 :按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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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50000元 :按8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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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元以上 :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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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提高至40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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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门诊特殊疾病门诊费用按70%报销,年度限额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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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根据医院等级提高比例(如二甲及以上60%-85%、二乙及以下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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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统一将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以上政策以公开招标结果和官方文件为准,具体执行中可能因地区经济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