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西省医保统筹政策有了一系列新的变化,以下是针对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具体政策解读:
一、城乡居民医保新规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
- 从2024年起,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原来的250元提高至300元。
- 取消了50元/次/天的单次限额,进一步减轻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待遇享受范围扩大
- 参保居民可在跨统筹地区甚至跨省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直接结算。
- 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参保居民,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按照参保地待遇直接结算。
分级诊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支持
- 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的支付比例,鼓励分级诊疗:
- 二类及以下收费类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
- 三类收费类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 一类收费类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80元/次,支付比例为45%。
- 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签约服务费,参保居民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门诊统筹支付比例可适当提高。
- 在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的支付比例,鼓励分级诊疗:
二、职工医保新规
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
- 自2024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如下:
- 在职职工: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
- 退休人员: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
- 自2024年7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如下:
起付标准优化
- 职工医保继续执行按次起付标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 一类机构:80元/次;
- 二类机构:50元/次;
- 三类机构:30元/次。
- 年度起付累计达到300元后,不再设起付标准,减轻多次就医患者的费用负担。
- 职工医保继续执行按次起付标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
支付比例提高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一类机构:在职职工55%,退休人员60%;
- 二类机构: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
- 三类机构:在职职工65%,退休人员70%。
- 定点零售药店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照三类机构执行。
-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
- 全省统一将乙类药品先行自付比例从原来的10%-20%降低至5%,进一步减轻职工用药负担。
三、政策实施时间与覆盖范围
- 城乡居民医保:新规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 职工医保:新规从2024年7月1日起实施。
四、总结与影响
城乡居民医保:
- 提高门诊支付限额和取消单次限额,将有效减轻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 跨省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机制,为流动人群提供了更多便利。
职工医保:
- 提高支付限额和优化支付比例,显著减轻了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压力。
- 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的降低,进一步减轻了职工用药的经济负担。
如需了解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参考山西省医保局发布的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