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调整信息,截至2025年2月,城镇医疗慢病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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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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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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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含高血压、糖尿病等18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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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门诊慢性病(6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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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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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恶性肿瘤、肝硬化、精神病等6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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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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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特殊慢性病 (如高血压、糖尿病):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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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特殊慢性病 (如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8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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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慢性病个人先行自付10元后开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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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普通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重大慢性病4万元(含药品4000元、透析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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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2月政策为最新调整结果,与2019年7月的调整无关。
四、示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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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药品 :100元费用按新政策可报销76元(自付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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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100元费用按新政策可报销76元(自付5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医疗保障局官方说明,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