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根据保障类型和年份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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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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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3000元,起付标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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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报销比例70%,年度限额3000元,起付标准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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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400元,起付标准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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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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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50种病种,起付标准700元,限额范围内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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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36种病种,起付标准200元,限额范围内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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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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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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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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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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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未明确提及,但可通过其他渠道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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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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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含基本医保15万元+大额医疗补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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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年度报销上限3000元,住院年度报销上限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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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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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补助 :职工最高支付限额80万元,退休职工80万元,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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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规则 :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不同项目分别设限,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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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部分项目(如门诊慢特病)需定期申报,生育津贴等实现“免申即享”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滨州市医保政策调整内容,具体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