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省鸡西市职工医保缴费分为用人单位与个人两部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为每月420.68元(建账)或336.54元(不建账)。
2024年鸡西市职工医保缴费政策以2023年社会平均工资7011元/月为基准,设定缴费基数范围为4206.6元至21033元。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5%缴纳,职工个人承担2%;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固定为60%社平工资(4206.6元),建账者按10%缴费(420.68元/月),不建账者按8%缴费(336.54元/月)。未按时缴纳2024年10-12月费用者需补缴差额,建账者每月补37.9元,不建账者补30.32元。
一、缴费基数与比例
缴费基数范围
- 最低:上年度社平工资60%→4206.6元/月
- 最高:上年度社平工资300%→21033元/月
- 灵活就业人员固定基数:4206.6元/月
缴费比例
缴费主体 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比例 总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 8.5% 2% 10.5% 灵活就业(建账) — 10% 10% 灵活就业(不建账) — 8% 8%
二、缴费金额计算
用人单位
- 单位部分:缴费基数×8.5%
- 个人部分:缴费基数×2%
灵活就业人员
- 建立个人账户:4206.6元×10%=420.68元/月
- 未建账户:4206.6元×8%=336.54元/月
三、特殊规定与注意事项
缴费周期
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
补缴规则
- 2024年10-12月未按新规缴费者:
- 建账者:每月补缴37.9元
- 不建账者:每月补缴30.32元
- 2024年10-12月未按新规缴费者:
待遇衔接
新参保灵活就业人员有3个月等待期,中断缴费超3个月需重新计算等待期。
四、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
通过“黑龙江医保服务平台”在线申报并核定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
微信/支付宝“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按月或分段缴纳。
五、政策依据与咨询
- 政策执行依据:鸡西市2024年职工医保缴费文件。
- 咨询渠道:医保部门电话0467-12393,税务部门电话0467-6161022。
鸡西市职工医保缴费体系通过明确基数范围、差异化比例设计及灵活的缴费方式,兼顾了用人单位与个人的负担能力,同时通过补缴机制与待遇衔接规则保障参保连续性。参保人需关注缴费周期与补缴时限,避免影响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