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政策,以下是关于河北省职工医保报销的主要规定:
一、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
- 人工耳蜗及电子耳蜗植入术
- 报销条件:
- 集采中选人工耳蜗按乙类管理,医保支付限价为32,400元/套,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
- 集采非中选人工耳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 电子耳蜗植入术按乙类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 适用时间:自2025年3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享受报销待遇。
- 注意事项:2025年3月1日以来已住院并结算的相关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手工报销。
- 报销条件:
二、住院报销政策
起付线:
- 一级医院:500元
- 二级医院:650元
- 三级医院:800元
- 同一医院多次住院,起付线逐次降低20%,最低不低于200元。
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85%(第二次住院87%,三次及以上89%)
- 退休人员:88%(第二次住院90%,三次及以上92%)。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0,000元。
三、门诊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报销:
- 起付标准:100元
- 支付比例: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
门诊特殊疾病:
- 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内分泌治疗、靶向药品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门诊治疗等,按住院待遇报销,年度按一次住院计算。
四、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报销范围:
- 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执行,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未备案的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五、其他注意事项
医保目录范围:
- 报销范围仅限于《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内的费用,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
手工报销流程:
- 对于2025年3月1日以来已住院并结算的参保人员,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申请手工报销。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操作流程,建议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