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生育津贴的计发规定,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及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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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天数
四川省生育津贴以 98天 为基础,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夫妻可延长产假 60天 ,总天数达 15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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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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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调整产假天数,但需报经单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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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存在特殊规定,如广安、资阳等地在特定条件下可能按 128天 或 158天 计算,但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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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实际产假天数计算,公式为: $$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 \times \text{产假天数} $$
- 待遇基数 :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月工资,则以职工月工资为基数。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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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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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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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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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时间
生育津贴通常在审核通过后 30天内 到账,其他补贴最长不超过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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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权益
- 男方参保可报销配偶产检费用的 50% ,并享受 15天陪产假津贴 (按男方工资计算)。
四、地区差异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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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顺产98天,难产113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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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 :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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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 :晚婚晚育符合条件可享 128天 (需核实最新政策)。
建议职工生育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结合自身参保情况确认具体天数及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