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累计自付超1.2万元/特定病种不限起付线/需参保职工或居民医保
辽宁省二次报销政策是对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再次补偿的保障机制,旨在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以下为具体实施细则:
一、报销对象
- 参保类型
-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在保人员
- 需完成当年度基本医保报销且无欠费记录
- 特殊群体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直接纳入保障范围
二、费用门槛与范围
- 起付标准
- 普通患者年度累计自付超1.2万元
- 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患者无起付线限制
- 合规费用
- 限医保目录内费用及国家谈判药品
- 不含自费项目、进口材料等
三、报销比例与限额
- 分段计算
- 1.2万-5万元部分报60%
- 5万元以上部分报70%
- 年度封顶
- 职工医保最高30万元
- 居民医保最高20万元
四、申请材料
- 必备文件
- 身份证、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加盖医院公章的费用清单与结算单
- 补充证明
- 重大疾病需提供病历诊断书
- 跨省就医需备案凭证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补偿款将直接汇入绑定银行账户。该政策通过多层次减负机制,显著提升高额医疗费用的保障水平,建议患者保留完整就医凭证以便及时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