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龙江医保为他人备案审核通过后,若需取消,需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及原备案材料至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交撤销申请,并重新填写《异地就医备案撤销表》,经审核通过后即时生效。
一、取消流程关键步骤
材料准备
-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备案登记回执单
- 若为单位代办需加盖公章的撤销证明
线下办理渠道
- 医保服务大厅:全省各市(县)医保局窗口受理
- 医院医保科:部分三甲医院可代收材料并转交审核
线上辅助操作
- 登录“龙江医保”APP进入“异地备案”专区
- 选择“撤销备案”后上传材料照片,系统将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状态
二、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场景 | 操作要点 | 处理时限 |
|---|---|---|
| 跨省就医备案撤销 | 需确认未发生医保结算 | 即时办结 |
| 家庭成员变更备案 | 新增备案需同步撤销旧记录 | 24 小时内 |
| 紧急情况撤销 | 可电话预约加急通道 | 2 小时响应 |
身份验证要求
- 代办人需签署《代办授权书》并留存联系方式
- 人脸识别核验仅适用于线上申请
风险提示
- 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仍按原备案规则结算
- 撤销后需等待30天方可重新备案同一地区
特殊情形处理
- 异地急诊未备案:无需撤销,按自费流程报销
- 跨年度撤销:需分段计算待遇有效期
三、政策依据与服务渠道
法规支持
- 依据《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撤销操作需符合“非必要不变更”原则
咨询方式
- 服务热线:12393(24小时智能应答+人工专席)
- 在线客服:微信公众号“龙江医保通”实时互动
通过规范流程撤销医保备案可避免重复享受待遇,参保人需注意时间节点与材料完整性。建议在变更居住地或家庭关系变动时及时更新信息,确保医保权益准确衔接。